我们是原告向法院起诉的民事赔偿,手里证据有公安下发的行政处罚书,然后医院的出院费用单,打车发票这些都有。要求对方进行赔偿。因为第一次打官司,听到周围人说对方请律师啊,怎么的然后说我们这个官司可能打不赢?我们证据提交的很充足也不能打赢官司吗?